四、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除了申领次数和时间的限制外,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还有一些其他的条件和要求。例如,失业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年龄、缴费年限等条件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在申领过程中,失业人员需要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和推就业等活动,以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五、可以异地申领吗?
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线下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但在待遇发放期间不能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线上可通过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全国统一入口随时随地申领。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申领,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首页,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还可以下载掌上12333APP,在“服务”栏目下,选择“失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也可以搜索服务名称直接办理。
六、那么,为什么会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进行次数和时间的限制呢?这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失业保险基金是由国和社会共同筹集的,用于支付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那么失业保险基金将面临巨大的支付压力,甚至可能出现基金枯竭的情况。因此,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进行限制,可以保护基金的可持续性,确保更多的失业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
二是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就业。失业保险制的目的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短期的经济保护,同时促进其积极就业。如果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没有限制,那么一些失业人员可能会过度依赖失业保险金,而不愿意积极寻找工作。这不利于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因此,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进行限制,可以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就业,提高他们的就业积极性。
三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失业保险金是一种公共资源,应该用于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失业人员。如果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没有限制,那么可能会出现一些人滥用公共资源的情况,例如通过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失业保险金。这不仅会损害其他失业人员的利益,也会破坏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进行限制,可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确保公共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并不是无限制的。在申领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规法定,确保自己的申领行为符合的法律法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