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失业金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说明: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唐山失业金领取流程
线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使用“河北人社”APP进行申领。
1、进入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系统,选择个人登录 ,注册账户并登录;
2、进入页面后点击个人办事-失业保险-失业金申领-在线办理,登记个人信息并保存;
3、经失业保险机构复核,符合条件的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前往唐山失业保险金办理机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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