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返还方式
1.免申即享。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行“免申即享”,由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筛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服务平台公开。符合领取条件的单位需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核对和确认本单位划型、人数、返还资金、账户等信息。符合领取条件的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前均可确认。
2.依申请享受。劳务派遣单位(含企业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的)不在“免申即享”范围。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服务平台”链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系统,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报(或上传)相关材料办理。
特别说明: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对象范围、享受条件、资金申领、分配使用、审核发放、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及违规责任等,均按关于我省劳务派遣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问题的通告法定执行。
六、关于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新规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保单位请及时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网上服务平台
失业保险稳岗
韶关失业金
茂名失业保险
茂名失业保险
湛江失业金
潮州失业保险
肇庆失业金
梅州失业保险
梅州失业金
江门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