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保关于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和比例有关问题的通告及省人社等部门关于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由1500元/月调整为193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350元/月调整为1737元/月。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温馨提醒:以上数据来自网络的,仅供参考的。
马鞍山失业
安徽失业金
申请途径
失业金
失业金领取
领取材料
领取多少个月
领取材料
微信失业金
支付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