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老金计算方法是什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保,参保前没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参半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注】: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时,a=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1993年所有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99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月缴费指数=本人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993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