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交15年后每月拿多少钱?养老金计算方法有哪些(2)
三、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被保险人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月过渡性养老金为:以被保险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其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为基数,按1998年6月30日前被保险人的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中有关指标解释
(1)J为“基础养老金”;
(2)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3)Z实指数(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Xn/Cn-1+……+X1993/C1992+X1992/C1991)/N应缴;
(4)Xn ,……,X1993 ,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5)Cn-1……,C1992,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见附表2),其中Cn-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当年的应缴费月数,C1991为199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除以12再乘以3;
(6)N应缴 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7)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同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9)G为“过渡性养老金”;
(10)G同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1)Z同指数(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12)N同(视同缴费年限)为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13)G实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14)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以上涉及的缴费年限,均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算,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