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已办理推迟退休的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应当办理退休手续,等着领取养老金的,但部分人到这个阶段也同样不能跟大家一样正常退休。首先,养老金领取的基础是你退休前的累计缴费时间要满足最低15年的水平,低于这个时间的,连领取资格都不具备,办理退休,无法领取养老金,只能将你个人账户的余额退给你,除了损失统筹账户的基础养老金外,也失去了享受养老金终身制的福利,等着这部分领到的钱花光了,晚年如何维持生活呢?部分人只能选择推迟自己的退休时间,再工作几年凑够15年的缴费时间再退休,比如今年江苏省就从3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项法规,延迟时间不少于1年。其次,部分高管、专业人家和高技能人才,企业或单位不会让他们这么早就离开,还需要他们继续带队,不过这部分人本身的工资高,多工作几年还能再享受几年的丰厚薪酬待遇。
第二,伪造资料参保的人
部分人由于没有固定工作的单位,又想参加职工社保的,就选择了通过中介挂靠参保。但实际上这是违规的行为,今年人社部出了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规,在3月18日起已经开始实施,其中,第三十二条也了对伪造资料骗取保险待遇等的情况,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处罚,除了需要退还已经领取的养老金待遇,由于你属于违规参保和领取,还需要按照已经领取的数额的2~5倍补缴处罚,相当于如果你领到了10000元,最高可能再交50000元的处罚才行,相当于一共损失了6万。由于你参保的行为已经违规,以后也将无法继续领取养老金。
第三,失踪超过6个月的人
失踪人员无法确定目前的生存状态,对于时间太长的人,从第7个月起会暂停发放养老金,直到退休人员找回,但前6个月的钱会按月发放。以河南省为例,退休人员本人失踪后需要家属上报给社保部门。在实际生活中,受上班时间、办理情况等影响,不一定能及时上报,但在这个时间已经领到的钱,属于从第7个月开始发放的养老金,还是应当退回的。
第四,已经去世的人
养老金是终身制,也就是说这笔钱只会发放给在世状态的退休人员,本人去世了,养老金将从次月起停止发放。对参保人的家属,可继承的是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的余额,以及按照本地标准发放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但职工和城乡居民不同,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已经在全国的省份建立,但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目前仅有河南、内蒙古等少数地区建立这项方案,其余还有很多地区没有设立,但人社部“十四五”规划中强调了,将逐步建立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相信五年内会有更多城市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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