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缴纳社保如何转回重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何办理转移?(2)

2023-02-27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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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述两项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衔接

  居民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可按12.5%的比例折算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折算不足整月的,向上取整计算。如果尚未办理医保转移,可以选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异地也可以享受医保服务。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等待期:

  1、流动就业人员3个月内接续参保并缴费的,原则上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相应待遇。办理转移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时,在法定的3个月内正常转移接续并足额补缴费用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法定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超过3个月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予支付补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按转入地中断缴费有关法定执行。

  2、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02、职工养老保险转移

  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相关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保相关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则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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