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丹阳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线上开通 附办理转诊注意事项
2020/5/7 17:49:0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5月1日开始,我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线上开通启用。
参保人转诊去异地就医,可以通过丹阳智慧人社(手机APP)线上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办理转诊时需先阅读备案须知,内容如下: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92号),镇江市《关于调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的通知》(镇医保﹝2019﹞81号)文件精神,我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前,应该先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精神病防治院(限精神疾病)就医,经确认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就医的,可以在以上3家医院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
取得转诊证明后,转外就医的自付比例为5%。癌症、尿毒症、狂躁型精神病(重型精神分裂症),以上3种疾病未取得转诊证明,自行去外地就医异地转诊自付比例为10%。其他疾病未取得转诊证明,自行去外地就医转诊自付比例为20%。
此外,参保人患有癌症、尿毒症、狂躁型精神病(重型精神分裂症),职工医保应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医保应及时到各镇(区、街道)医院医保科申请特病,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关转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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