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中人养老金会补发吗?中人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到账?(2)
具体的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涉及问题如下:
1、关于过渡期内(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升降后退休的工作人员养老待遇确定问题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务升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问题的复函》(人社厅[2016]267号)和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关于贯彻人社厅函[2016]267号文件具体实施办法的函》(人社养司[2016]84号)精神,过渡期内退休、在过渡期间本人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升降的工作人员(包括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晋升或降低职级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工资正常晋级晋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老办法待遇确定方法为:先根据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件规定计算出本人的老办法待遇标准Q,再以升降后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对应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计算出“A*M+B+C”(见人社部发[2015]28号)与升降前的差额(降职的,其待遇差为负数),该差额在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升降当年开始使用,从次年起计算增长率,形成累计待遇差H,Q+H即为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升降后的老办法待遇标准。
对于过渡期内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变动两次及以上的工作人员,按最后一次升降时间计算累计待遇差H。
2、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前到达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待遇问题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前到达退休年龄,并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办理退休手续之月起,按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重新核定退休费,加上之后历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调整额,从2014年10月1日起按新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之前的待遇差不补发;单位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标准补差的,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次月起按新标准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
改革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迟到改革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延迟退休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补发。
3、关于改革前整建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事业单位参保问题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整建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或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后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事业单位,从改革后或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工作人员(包括编制内劳动合同制职工)改革前或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按规定转移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费年限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前已退休人员养老金,从纳入统筹次月起按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标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