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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失业金领取条件?2020再次申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020/6/2 17:21:1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武汉失业金再次申领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从2019年申请领过失业金,那2020年4月因疫情失业,是否可以再次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即2*N+1,N指缴费年限,取整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若前次的失业金已领取完,按重新就业后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计算,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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