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缴吗?
1.对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费月度,参保人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北京人社”APP和微信公众号自愿申请补缴,缴费基数在补缴时点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逾期不提出补缴申请的,将不再受理。
2.如遇有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跨省转移接续、死亡结算等涉及账户清理计算业务的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先补缴暂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上述相关业务。办理完上述业务,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补缴。
3.以个人身份参保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分险种补贴”、“缓缴缓补”原则,个人按规则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再给予补贴。
北京灵活
参保状态
社保每年
农村社保
各交多少
参保状态
交费
社保断交
查不到信息
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