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价(自主创业者提供工伤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资料)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页原件
租房和生活补贴从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沙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按月据实发放。
注意: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申请页面还未开放。
凭证
工伤认定
生活补贴
参保方式
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
待遇标准
鉴定材料
工伤情形
社保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