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单位录用外籍人员等情况的,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
对于不属于“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办理范围内的人员,仍按原要求前往指定区就促中心和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单位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后”后因信息录入错误等原因申请重新办理或者撤销此项业务的,如何办理?
单位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后,因信息录入错误等原因申请重新办理或者撤销此项业务的,可填写《就业参保登记撤销申请》后至指定区就促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八、单位在“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功能上线前已办理部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业务的,如何办理后续业务?
为确保对外经办服务平稳过渡,对于“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上线前已办理部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业务的劳动者,目前仍可在原人社“就业参保登记”功能中办理后续业务,请涉及此类情况的单位加紧办理,原功能将适时关闭。
九、单位招用的员工当月存在两段劳动经历的,社保由谁哪家单位缴纳?
根据本市相关法定,职工在一个月中在多家单位工作的,由第一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