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怎么补缴?单位及个人补缴条件一样吗?费用是多少?下面同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补缴条件
单位补缴条件:
1、苏州市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以来,按法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补缴其应保未保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苏州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时间
2、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后,有按我国、省法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职工(如大队人员、赤脚医生和经劳动部门批准由临时工转为合同制职工等),须补缴上述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计算缴费年限。
个人补缴条件:(分为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1、苏州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条件
2、苏州医疗保险个人补缴条件
补缴材料
单位补缴需要提供的材料:
1、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苏州市区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3、经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监察部门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法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4、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5、补缴按法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