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社保可转办职工社保吗?具体缴费标准要调整吗?(2)

2023-08-2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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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这样说的。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说法,更不存在两者互转的问题。即便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不存在收费跨制转移的情况。

  那么,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与有单位的人参保有什么不一样?是不是真的不如单位参保划算呢?

  当然不是!

  待遇计发方式相同——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缴费由个人承担。虽然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确定方法与单位职工不同,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待遇计发方式相同。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并不会打折扣!

  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缴费基数越高、缴的年限越久,退休后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越多。

  转移接续方便——

  有网友问,现在灵活就业,以后又去企事业单位工作怎么办?或目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以后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会中断吗?

  别担心!您的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可以“无缝衔接”。

  之前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并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之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的,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可按国法定向新参保地提出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之前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领不了失业金吗?待遇不受变化的!

  《关于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有关事项的通告》确定法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失业者满足参保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即使目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国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目前灵活就业人口大约有2亿人。解决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问题,不仅重要,而且意义深远。

  相信随着法规制的不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会越来越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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