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社保法实施前有参保记录
如果该女性参保人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有相应的职工社保参缴记录,在之后没有一直缴纳社保,到了退休年龄之后继续缴纳5年之后还是无法满足缴纳年限15年的最低要求,就可以在这个时候申请进行社保费用的一次性补缴,以上提到的1970-1973年出生的女工人参保人,符合这个条件的,可以在2025-2028年的时候申请进行社保费用的一次性补缴。
另外,由于我国社保并没有进行全国统一管理,各个地区有着不太相同的社保管理法规,有的地区社保补缴条件具有地域性,参保人可以多咨询自己本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了解相应的社保补缴条件和要求。
如果参保人选择缴纳了职工社保,那一定要多加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状态还有相应的社保缴纳累积时间,以保证在自己退休的时候能够直接办理退休手续,不关系养老金的正常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