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有效期从每次认证时间向后推算12个自然月,在12个自然月内还可以多次认证,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按月计算)。
认证时间可以个性化选择,领取待遇人员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选择一个方便记忆的时间认证,如生日、纪念日等,以后每年早于这个月认证即可。
3、领取待遇人员可以自行选择线上线下方式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京通”小程序,选择社保【本人社保认证】功能按提示完成认证。如果本人不方便使用手机,可以由子女或亲友、社区工作人员等使用【代他人社保认证】功能帮助完成认证。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部级渠道进行认证,如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在境外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APP进行认证。
对既无法通过信息比对,又无法使用自助认证渠道的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向单位或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社保经办机构、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线下认证。尤其对于高龄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等特殊群体,社保经办机构将提供上门服务。
4、超过认证有效期未认证会暂时影响社保待遇
待遇领取人员如果未能及时在资格认证有效期满前完成认证,暂时会影响次月的待遇领取。
当发现因未认证而没有收到当月的社保待遇时,领取待遇人不必着急,及时通过线上渠道完成认证,或联系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协助通过线下渠道完成认证,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及时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期间暂停的待遇。
温馨提示
本市社保信息系统定于2023年9月25日18时-10月20日0时停机切换至新系统,这期间将暂时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宝、百度APP中的“京通”小程序进行资格认证,但仍可通过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部级渠道进行认证信息采集,也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认证资料。
待10月20日新系统启用后,社保经办机构会统一处理通过上述渠道收到的认证业务,为领取待遇人更新认证时间。在此期间,不会因认证期满未及时认证而停发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