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2024年,统账结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为5%,个人费率为2%;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4%。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选择统账结合或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注意事项:
1、退休延缴人员筹资政策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不再执行《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60号)中关于基本医保一档、基本医保二档分类及其筹资规定。
3、上述筹资标准执行时间从2024年4月日起适用,国家、省对本通知相关事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其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公示数据可通过“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网”中的“工伤费率调整查询”入口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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