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退休后在哪里领退休金?(03/26)

2025-03-26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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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则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

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直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时,那事情就相对简单明了。此时,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全权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顺理成章地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拿李先生来说,他的户籍在河北,并且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自始至终都在河北,从未发生转移,那么等到他退休之后,毫无疑问就在河北领取养老金,享受当地的养老福利,安度晚年。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倘若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在该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了10年,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尽情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比如说王女士,她户籍在山东,后来奔赴北京打拼,在北京兢兢业业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0年,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也随之落脚在北京,那么她退休后便能够在北京领取养老金,在北京这座繁华都市开启惬意的退休生活。

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

要是参保人员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此时就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进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假设张先生户籍在河南,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先后在上海、广州努力工作并缴纳社保,在上海缴费8年,在广州缴费6年,显然在这两个地方的缴费年限都未达到10年标准,那么他就得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如果有),要是没有符合条件的上一个参保地,那就只能继续往前追溯,直至找到合适的领取地。

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

还有一种较为复杂的情况,即参保人员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这时候该怎么办呢?答案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让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如同赵女士,她户籍在山西,由于工作变动频繁,在天津、石家庄等地都缴纳过社保,可惜每个地方的缴费年限都不足10年,如此一来,她退休后就只能在山西领取养老金,回到家乡享受晚年时光。

退休金是如何计算的,下面和社保君一起来看看退休金计算公式:

2025退休人员退休金计算方法:

退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所有缴费月份的缴费指数之和÷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

月缴费指数=月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个人养老金其计算方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养老金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你在工作期间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以及它所产生的利息。

计发月数:这是一个假设值,表示你预计能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比如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而5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95个月。

2006年6月30日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2006年之后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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