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机构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基本的生活补助,也就是对于失业人员在事业期间的一种补偿。
失业金申领条件有: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
领取社保福利补贴
社保转移查询
养老金计算
灵活就业补贴
社保线上缴费
社保缴费
阿勒泰社保
领取社保福利补贴
领取社保福利补贴
江苏扬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