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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哪些情况可以补缴?

2021-02-26 11:4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无法领取养老金待遇,并且我国已经从2016年开始就慢慢取消了社保一次性补缴的政策,所以这让很多已退休或即将退休但社保未缴满的人吃了不少亏。不过现在有些地区会有临时性的补缴政策。

  2021年江苏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2021年2月1日,江苏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出台了《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其中明确了可补缴的11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1991年12月31日前为按当地规定规定缴纳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单位可补缴原固定工退休社会统筹费。

  2、1991年12月31日前,未按当地规定缴纳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本人可补缴劳动合同制工人基本养老保险费。

  3、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属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批准使用的城镇户口的临时工,未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个人可从1992年1月1日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4、除第3项规定企业外的其他城镇各类企业及预知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原企业所有制、县/区属以上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未经劳动部门批准招录的职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和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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