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进展 如何扩大养老保险范围?
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进展如何
出台激励政策
养老金体系有三大支柱,目前我国三大支柱发展失衡。业内人士建议,财政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第三支柱产品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强有力的激励政策。
“提升养老税延的抵扣金额;提高税延养老保险交费限额、降低领取税率、投资收益领取阶段免征税;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交费,并针对超额交费部分制定分段的个税等。”代表、中国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建议。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表示,应在政策性产品监管、销售监管方面给予第三支柱产品政策松绑,进一步丰富税惠产品范围,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并丰富激励方式。
对于金融机构因发行管理第三支柱合格金融产品而取得的收入,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谢卫建议,减免对应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降低金融机构开发、拓展该类金融产品的经营成本,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建设。
探索建立专属账户体系
多位代表委员称,应加快构建统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强化“三支柱”间的衔接转换贯通,打通“三支柱”之间资金流动的渠道。
周燕芳表示,应探索通过实名认证且唯一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资金在“三支柱”之间的转移接续,建立养老金账户“一账通”的衔接机制。
“通过‘三支柱’间共享信息,有利于实现不同层次养老保险产品的便捷转换和退出,便于居民在长周期中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家庭结构、风险偏好等变化,统筹规划和动态安排。”全国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表示。
此外,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表示,应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将第一支柱中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允许离职人员将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第三支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