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社保缴费档次表2021,2021年石家庄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
社保费用:1158.86=3175×(16%+8%)+3463×(0.6%+0.4%)+3463×(6.9%+2.0%)+3463×(0.6%+0%)+3463×
接石家庄市社保局通知,2017年河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266元(省月平均工资5438.83元),2017年石家庄市在岗职工市年平均工资为67880元(市月均工资5656.67元)。因此2018年各险种基数调整如下:
(1)最低基数
医疗、生育保险:60000÷12=5000元,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失业保险:5656.67*60%=3394元,自2018年8月1日开始执行;
养老、工伤保险:5438.83*60%=3263.30元,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最高基数
医疗、生育保险:无上限;
失业保险:5656.67*300%=16970.01元;
养老、工伤保险:5438.83*300%=16316.50元。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5000元,按(500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97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按(3394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石家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970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