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惠保怎么理赔 特定疾病指特定重大疾病和罕见病如何赔偿?(3)
2021-04-28 10:35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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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定重大疾病:包括肺癌、头颈癌、胃癌、黑色素瘤、食管癌、肝癌、乳腺癌、前列腺癌、卵巢癌、淋巴瘤、鼻咽癌、脑瘤、白血病
(2)罕见病:包括法布雷病、黏多糖贮积症(II 型、IVA型)、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
在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上,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在上海市具备质子、重离子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内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的,保险公司对其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定位及制定放疗计划费用,以及实施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费用(不包括床位费、化疗费等其他费用),非既往症人群按70%、既往症人群按30%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总额以30万元为限,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金额达到30万元时,保险公司对该被保险人该项责任终止。
不过,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沪惠保”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2、工伤(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4、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的医疗费用;
5、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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