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1高温补贴发放通告 江西省高温补贴明细
2021-06-16 19:48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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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2018年起,江西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含35摄氏度)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不含33摄氏度)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除。
另外这些问题要牢记
高温津贴是否可发可不发?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
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如发放绿豆汤、西瓜等防暑降温食品或相关药品。
降温食品可代替高温津贴?
一些企业存在拿西瓜、绿豆汤、藿香正气水等实物替代高温津贴的现象。这样不行!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替代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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