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社保动态 > 正文
社保搜索

济南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调整了!这份调整指南请收好(2)

2021-08-30 18:59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缴费时间:

  参保企业: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离职人员: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方式:

  1. 参保企业应主动向税务部门推送已生成的缴费基数调整补退数据。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向“税务部门推送数据”功能,推送后请及时在税务部门原渠道完成缴费。单位调整缴费基数补缴为负数的,建议冲抵社会保险费。

  2. 对于退休、离职人员,调整基数需补退差额拆分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分别缴纳;更换工作单位的职工个人调整基数差额部分由现单位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基数调整差额为正数的,需补缴数据已经推送至税务部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职工个人”—“代缴费清册”或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模块进行补缴;基数调整差额为负数的,直接退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3. 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差额为正数的,使用原缴费渠道“特殊缴费”模块进行补差缴费;对于协议扣费人员,也可将补差金额足额存入协议扣费账户,税务部门2021年9月至12月提供四次(每月中旬一次)补差扣费服务。基数调整差额为负数的,直接退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其他注意事项:

  1.参保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完成调整缴费基数补退,在规定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的,不加收滞纳金。不及时补退的,将影响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和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2. 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启动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将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发布相关操作指南,请单位及时关注。

上一页 【1】 [2]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