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哪些情况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下面同社保君来看看。
养老保险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我国法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之前,按我国法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工龄及下乡期间按我国法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不能视同缴费年限的情况有:
1.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工龄;
2.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工龄;
3.在合资企业工作的工龄;
4.社会上非下岗职工类型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5.临时工的工龄;
6.社保制实施之后的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