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缴费按新基数结算,并在11月进行差额补收是怎么回事?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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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等部门在2021年11月26日,公布了江苏省2022年1月到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江苏省的法规,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每月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仔细阅读江苏省的这份消息,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每月4250元执行,缴费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对于缴费上限,上写的是暂按而不是按照,按照我的理解暂按21821元执行,就是指这个缴费上限是暂时性的,而不是最终定案执行的标准。
2022年9月24日,在公布2022年江苏省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同时,对于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按8988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从这次公布的缴费上限来看,确定的数据是每月22470元,比2021年11月份公布的每月21821元上限高649元,修正后的这个数据更加准确,也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权益,同时也是应缴尽缴原则的体现,对于差额部分需要进行补收。
按照这个法规,对于按照原来的最低缴费下限4250元及以上缴费标准缴费的人,不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也不需要进行补收。但对因为职工工资调整、收入增加等因素导致本人的工资每月超过22470元的职工,要按照新公布的缴费上限22470元核定进行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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