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社保缴费按新基数结算,并在11月进行差额补收是怎么回事?

2022-11-14 14:26
举报

  江苏社保缴费按新基数结算,并在11月进行差额补收是怎么回事?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江苏省社保等部门在2021年11月26日,公布了江苏省2022年1月到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江苏省的法规,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每月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仔细阅读江苏省的这份消息,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按每月4250元执行,缴费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对于缴费上限,上写的是暂按而不是按照,按照我的理解暂按21821元执行,就是指这个缴费上限是暂时性的,而不是最终定案执行的标准。

  2022年9月24日,在公布2022年江苏省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同时,对于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按8988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2470元执行。

  从这次公布的缴费上限来看,确定的数据是每月22470元,比2021年11月份公布的每月21821元上限高649元,修正后的这个数据更加准确,也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的权益,同时也是应缴尽缴原则的体现,对于差额部分需要进行补收。

  按照这个法规,对于按照原来的最低缴费下限4250元及以上缴费标准缴费的人,不需要重新核定缴费基数,也不需要进行补收。但对因为职工工资调整、收入增加等因素导致本人的工资每月超过22470元的职工,要按照新公布的缴费上限22470元核定进行补收。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