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海市,哪些人,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依法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在子女年满16岁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以后,开放二孩以后,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提醒:
1.对于本市已领《光荣证》的,损坏或丢失的,可以申请补办;
2.对于外市已领《光荣证》的,在符合上海市法规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换领上海市的《光荣证》。
3.对于在2004年4月15日以前领取《上海市独生子女证》的,与《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
仍然有效的,与《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
由此可知,按照上海市的法规: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市,只要持有上海市发放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就可以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补贴待遇。
二、上海市独生子女补贴,标准是多少,找谁领?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1)标准:每人每月30元,从出生起发放,发到16周岁,共计5760元。
(2)支付渠道:有单位的,由单位支付;没有单位的,由当地街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