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2023社保缴费基数(更新中)
职工养老: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保:
根据有关法规,2023年1月起,苏州市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仍按4250元执行,上限仍按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按要求确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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