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布置,浙江省于11月30日完成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启用工作。
浙江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启用
2022—2023年标准:浙江全省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4462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
适用于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
险种及类型 | 缴费基数 上下限 | 缴费费率 | 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 | ||
单位标准 | 个人标准 | 单位标准 | 个人标准 | ||
基本养老保险 | 3957—22311 | 14% | 8% | 553.98-3123.54 | 316.56-1784.88 |
失业保险 | 3957—22311 | 0.50% | 0.50% | 19.79-111.56 | 19.79-111.56 |
工伤保险 | 3957—22311 | 按行业分类 | 不承担 | 按行业分类 | / |
温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有关法规,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 的90%。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温州市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如下: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核定方法调整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方面,现行法规,缴费时间满1年,失业后可以领2个月失业金;缴费1年以上,每满8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修改后法规,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满6个月,即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