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规,湖北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标准按各市(州)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83元。
根据有关法规,山西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调整为实施调整当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85元。
根据有关法规,黑龙江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调整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90元。
根据有关法规,河南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划入额度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施调整上一年度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左右确定,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95元。
根据有关法规,福建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按统筹地区根据本方案实施调整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以厦门市为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根据法规按实施调整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确定,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110元。
根据粤府办〔2021〕56号法规,广东省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160元。
另外根据深府办函〔2022〕117号法规,深圳市对退休后停止缴费享受医保一档待遇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省统一法规的标准按月定额划入,月划入标准为2021年本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每月计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约为251元。
虽然说国办发〔2021〕14号法规,关于改进个人账户计入方法部分确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方案实施调整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但是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全国各地区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方法和计入标准并未统一,各地区之间仍旧存在一定的差异,不过总体保持在调整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