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线下申报
(1)个人申报。社保补贴应当由灵活就业人员向社保缴费所在地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2),同一县(市、区)内申报以就近、方便为原则,如:张三在A社区住,户口在B社区,灵活就业所在地为C社区,则张三可自行选择在A、B、C三个社区之一进行申报。
(2)社区(乡镇)核实。社区(乡镇)应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并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5天,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城区(县、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
(3)县(市)、城区审核。县(市)、城区就业服务中心对上报情况按法定进行抽查核实,逐一在社保系统核实社保缴费情况后,报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县区人社局)审核。
(4)市级(或县区人社局)审核。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县区人社局)对城区(县、市)就业服务中心上报情况进行最终审核。
(5)补贴兑现。审核通过后,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县区人社局)按法定将补贴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