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参保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城乡养老:
从2021年6月1日起,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均设七个档次,年标准为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
广州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参保,由相关部门按个人缴费标准360元/年代缴养老保险费;如困难群体选择600元/年及以上标准缴费,超出相关部门代缴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经济能力,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无经济能力的可以不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具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参保人协商,并经村民会或村民代大确定。
无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未给予补助的的参保人,可以参照集体经济补助标准缴纳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费用,同样享受相关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对应的补贴。相关部门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