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放高温补贴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发饮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贴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法规:禁止用饮料等降温品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根据相关的法律中的法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3、高温津贴发放不能凭企业意愿
由于高温津贴法规不具有强制性,各个企业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公司规模大小,效益好坏对高温津贴实施有很大影响。工作人员介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是各类企事业单位中执行高温补贴较好的单位。这类单位往往都会有关于高温补贴法规,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营企业推行高温费的则是凤毛麟角。
高温补贴的发放是我国对于需要在高温环境下辛苦工作的劳动者的额外的补偿和鼓励,这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公司会选择私下将高温补贴算作在基本工资中进行克扣,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员工有权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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