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退休人员能享受高温津贴吗?
根据2012年有关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退休人员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开始领取养老金,肯定是不符合高温津贴的领取条件的。
不过,还有一些地区的退休人员在夏季的时候可以领取到其他的福利。
比如陕西省的榆林市,在当地下发的有关法规中,确定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都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标准比高温津贴低上不少,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也更短一些,从每年的6月15日到8月15日。
还有浙江省的宁波市,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6至9月份每个月会给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130元。
综上所述,6月份开始我国不少的省份将开始发放高温津贴,不同省份的发放时间、发放金额和发放月数是有区别的。而对于退休人员,他们已经退出工作岗位,因此不能再领取高温津贴。不过,陕西省的榆林市会给退休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费,浙江省的宁波市会给退休人员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