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有关法规:按月发给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给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金。
海南省高龄津贴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840-3600元;
90~9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2508-5400元;
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8400-14400元。
关于高龄补贴的标准,海南省没有设置统一标准,各地市根据当地经济情况适当调整。以三亚市、海口市为例:
三亚市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80~8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85~8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 300元;
90~94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 400元;
95~99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 500元;
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