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调整!
其次,根据有关法规,江西省针对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职工门诊共济保险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和优化,其中包含四个方面:
一是,针对职工普通门诊起付线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先的600元降低至300元。
二是,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其中包括在职人员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55%,退休人员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0%、65%、60%。
三是,对于已经开通普通门诊联网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方案比例按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比例执行。
四是,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上调,在职人员的年度支付限额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退休人员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
举个简单的例子,以在职人员作为参考,假设某在职人员2023年首次在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费用200元,考虑到起付线标准的限制,本次费用无法享受报销待遇,但是仍旧累计计算。
如果该在职人员2023年再次在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1500元,那么其可以享受的报销金额为:(1500+200-300)×65%=910元。
如果该在职人员2023年第三次在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发生符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为3500元,那么对应可以申请报销的金额为3500×65%=2275元,但是考虑到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最终只能报销的金额为2000-910=1090元。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度内普通门诊最高报销金额为2000元,超出上述报销支付限额后将无法享受报销,也就是说该在职职工如果2023年度内再次发生普通门诊报销费用,将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公布,2023年7月起,全国各地区将逐步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考虑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绝大多数地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预计将上调,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将增加,而部分地区下调普通门诊起付线标准和上调最高支付限额,不管对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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