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社保动态 >> 社保政策 >> 正文
社保搜索

山西省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延迟4月30日

2020/5/7 17:17:0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5月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我省自2020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单位部分0.7%,个人部分0.3%,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同时,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国家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太塬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现行费率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费率下调50%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市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确保降费率政策不折不扣如期实施。要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切实做到企业降成本、市场增活力、个人得实惠。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各市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上调费率。同时要抓住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有利时机,加大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