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社保动态 >> 社保政策 >> 正文
社保搜索

宿迁市养老金调整2020 居民养老待遇如何提高?

2020/6/10 17:18:03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近日,宿迁市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四项机制”,提高居民养老待遇,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58.65万人,其中参保缴费177.28万人,81.37万人领取养老金。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有缴费档次为十二档,分别为: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我市人均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月157.9元,全省为每人每月232.95元。

  《方案》提出,建立缴费档次调整机制。为满足城乡居民缴费需求,引导居民选择高缴费档次,提高养老待遇,我市增设3000元、4000元、5000元缴费档次,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缴费梯次。

  建立缴费补贴机制。健全缴费约束激励机制,加大缴费补贴力度,鼓励居民多缴多补,多缴多得。选择3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年100元;选择4000元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年150元;选择5000元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年20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