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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保障实施方案(2)

2020/6/12 23:55:18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方案》强调,城乡居民参保人参加居民医保时,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困难城乡居民在参加我市居民医保时,将给予全额补助,个人免缴费。届时,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还将实行定额缴费机制。其中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66元(比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336元提高30元,与财政补助增幅同步)。当国家和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高于我市规定的标准时,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不计算累计缴费年限。

  此外,从2021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原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退休人员除外)个人账户资金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每月标准为2020年12月江门市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据悉,2021年至2022年职工医保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50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大病保险周期将按省级统筹方案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方案》详情可登录江门市医保局官网进行查阅,同时也可通过jm3992979@163.com表达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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