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对公积金贷款环节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2020/6/18 23:15:48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相关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人民群众不合理负担,提高公积金中心管理和服务水平,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等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全省相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对公积金贷款环节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通知》对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七条规范意见:
1、不得将房屋抵押价值评估费用转嫁贷款申请人承担。
2、向贷款申请人提供抵押贷款时,不得将房屋抵押权登记费转嫁由贷款申请人承担,房屋抵押权登记费由公积金中心承担。
3、不得在发放贷款时强制要求贷款申请人购买保险等金融产品。
4、不得强制要求贷款申请人在指定机构对抵押物进行担保,并向贷款申请人收取费用。
5、不得引导、推荐、诱导贷款申请人进行公证,变相地将自身的贷款审查审核职能交由公证机构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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