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社保动态 >> 社保政策 >> 正文
社保搜索

7月1日起龙岩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 实行“限高保低”政策

2020/6/22 17:36:4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7月1日起,龙岩调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个人最高月缴2366元(去年为2103元),最低月缴71元(去年为64元)。

  获悉,从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已纳入新基数构成中的上年度各项奖金、津贴、绩效,不得另行重复补缴。

  龙岩各单位不得以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死亡为由,为其补缴封存后未平摊入缴存基数的奖金、津贴、绩效等。缴存单位应及时为退休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不得为已达到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办理新增开户。

  其中,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个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据介绍,此次调整继续实行“限高保低”政策。“限高”标准方面:最高月缴存额为236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4732元;“保低”标准方面:龙岩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72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58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42元。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