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
2021-02-02 14:22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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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1、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
2、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
3、失业保险缴费费率3%,其中单位缴费费率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1%。
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为0.6%、1.2%、2%,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7%,单位承担全部缴费费率,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6%—12%,个人缴存比例6%—12%。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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