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受理地点在哪里?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办理条件(2)
2020/7/24 16:06:0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九条
(四)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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