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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苏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法律依据

2020/8/13 15:43:37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苏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收取费用

  二、苏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三、苏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受理条件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四、苏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办理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45,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A: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东楼5楼公积金姑苏分中心单位业务窗口;

  办公地址B: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公积金虎丘分中心单位业务窗口;

  办公地址C: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8号国裕大厦公积金吴中分中心单位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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