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三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取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带上离职证明和提取公积金相关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者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得确定你是否符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省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特殊情况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工作三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工作三年未签合同,仲裁二倍工资不能主张赔偿两次。
用工三年未签合同,在全国大多数省市,主张二倍工资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不被法律支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三年未订立劳动合同,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共计11个月。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及时主张二倍工资。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适用“逐月起算法”,“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山东、重庆等省市采用“期满起算法”,“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江苏、黑龙江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期满起算法”,即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湖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