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公积金 >> 公积金提取 >> 正文
社保搜索

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机构是哪个?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规定

2020/6/8 15:44:12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宁德公积金死亡提取规定

  除职工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小时排行
资讯导读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35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