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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条件

2020/6/17 15:48:38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贺州公积金还贷提取办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范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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